AI正在走向立法时代的边界了吗?

DeGao 2025-09-06 19:17:22

输入提示词后,镜头中发生一位在旧金山市区飞驰赛车手,他以极快速度穿过金门大桥,并追赶上前方赛车,宛如动作类电影节选片段,2月中旬,OpenAI发布AI文字生成影像模型Sora,由Sora生成影像随就在各大社交平台疯传,人工智能领域火速发展再一次让人们惊讶,

国家级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巩富文同样捕捉到人工智能领域新进展,今年国家级两会,巩富文一個提案聚焦从法治轨道推动人工智能高速健康发展,

在巩富文看来,人工智能相关立法既要探究到推动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发展,也要探究到对国家利益维护、防止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必需统筹探究”,



图/图虫创意

应审慎修改《著作权法》

《中国新闻周刊》:你在今年国家级两会提案中提出,为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要审慎修改《著作权法》,为什么?

巩富文:任凭是一年多以前OpenAI公司发布ChatGPT还是今年发布Sora,以它们为代表生成式人工智能都有应用于文学、艺术创作领域,打破人类对于创作“垄断”,

但主流观点感觉,《著作权法》逻辑起点奠定在自然人创作作品上,倘若不是自然人作为创作者,而是有人输入提示词、由机器经由海量数据分析后实行整合,再产出内容,缺乏人类智力贡献,无法得到著作权呵护,

另外,目前来看,生成式人工智能能够高质量且高速地生成内容,是因有天量数据“预训练”,而对于先前作品利用行为,《著作权法》尚未作出限定,那么对于先前作品利用,怎么利用才算合理?侵权责任怎么认定?这些都须要予以独创型回应,

《中国新闻周刊》:你感觉,须要经由对《著作权法》怎样修改予以搞定?

巩富文:一是赋予人工智能生成物新型财产权,鉴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缺乏自然人作者,难以被赋予著作权,主张将人工智能生成物纳入邻接权框架,与录音录像、电视广播、版式设计、数据库等无法获得“作品”地位客体并列,同时设立新型财产权——“人工智能生成物者权”,认定其权利主体为人工智能生成程序投资人、运用人,不光可以明确生成物法律地位、归属,推动其进入相关产业链、价值链,激励人工智能生成物创作传播、产业投资,还可以为侵权责任认定打下良好基石,降低人工智能生成物对现有创作市场冲击,以达到激励人工智能生成物生产传播与公共领域保留相平衡目,

二是关于人工智能合理运用难题,我国在2020年新修订《著作权法》中列举13种合理运用情形,进入人工智能阶段,人工智能技术高质量全效生成,有赖于天量数据预训练,从产业发展看,倘若“拒绝”其合理运用,或将提升大模型训练本钱,但合理运用不光纯是一個法律难题,须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入调研,平衡各方利益关切,内聚社会共识,

三是设立人工智能生成物法定许可制度,人工智能生成物应用,目前已从文本生成向图画、影像、语音等多模态、全领域发展,所涉主体除众多個人运用者之外,To B是其最先选商业模式,倘若在人工智能生成物市场交易中,过于着重财产排他性,将只好与权利人逐個逐项协商谈判,本钱将远超授权许可收益,

我感觉可仿照录音制品设置生成物法定许可制度,如我国《著作权法》第40条第3款限定:“录音制作者运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无需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根据限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运用无法运用,”以此代替事前授权谈判,能够有效降低协商本钱,提高许可效能,推动市场交易,满足市场大规模、高频率运用海量生成物商业需求,

应设立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

《中国新闻周刊》:事实上,你也提到,对人工智能立法须要统筹探究,据你所知,我国在人工智能立法领域有哪些进展?

巩富文:早在2017年7月,国务院就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当时提出分三步走战略意向:到2020年,一部分领域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政策法规初步奠定;到2025年,初步奠定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政策体系,形成人工智能保障评估、管控本事;到2030年,建成更加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政策体系,

2023年6月,国务院发布2023年度立法就业计划,人工智能法草案就被列入其中,2023年7月,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人工智能监管上布局先手棋,另外,2022年,深圳出台我国最先個部人工智能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这是目前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立法情况,

《中国新闻周刊》:你感觉,接下来人工智能立法还应该如何实行?

巩富文:我感觉,应站在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度,强化法治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人工智能促进法》,把激励独创创造放在最先选位置,鼓舞独创,就是对于新技术新应用,要把增强原创本事作为一個重点,况且还要采纳包容审慎原则来规制,这里独创指是技术独创,之后逐渐发展到产业独创上来,

另外,也要保证保障,因人工智能既是技术发展利器,也大概是风险源头,大概还会带来一些颠覆性破坏作用,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无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

《中国新闻周刊》:在人工智能立法还不行熟时候,如何更好地对人工智能实行治理?

巩富文:人工智能作为一项新技术,一经诞生,就暗含着巨大道德隐忧、伦理缺失、保障风险,总体上说,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远远滞后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

一些企业或者個人,倘若为追逐高额利润,利用人工智能实施违法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该怎么查处?判定他违法、合法界限在哪里?现在还缺少这样依据,

去年10月,中国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以下简称为《倡议》〕,《倡议》提出,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应坚持“智能向善”宗旨,应坚持伦理先行等等,我主张,以《倡议》为指引,在国家层面设立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

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类似于社会团体,可以增强行业管理,应该多部门参与,具有权威性,能高速有效响应,实行敏捷治理,咱们国家已经有《网络保障法》《数据保障法》《個人信息呵护法》等法律,去年又发布《科技伦理核查办法〔试行〕》,应该把这些法律、法规作用发挥出现,奠定科技伦理核查、负面清单准入、分级分类管理、协同监管等制度,这些制度有些可以管技术,有些可以管人,有些可以管产业,

在治理过程中,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连续积累经验,等到一定层次,经验成熟,就可以上升到法律高度来进一步予以规范,治理中,粗细要结合起来,这個度一定要把握好。

记者: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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